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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新黔副主任出席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2007年11月20日下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是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法制办、国务院纠风办等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的领导同志,国家有关部委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由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同志主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欧新黔同志、公安部部长助理孙永波、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同志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陕西省、北京市和山西省分别介绍了本地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情况。

在会上,我委欧新黔副主任总结了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发改委、经委、经贸委和物价部门,按照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密切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活动的情况,充分肯定了三年来我委在车辆准入管理中,严把《公告》产品的审查关、对《公告》内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清理,更正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质量参数、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以及探索研究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和物价部门治超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高度重视,要有充分的准备,要按照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工作职责,恪尽职守,加强协作配合,在抓落实、抓反弹、抓典型、抓难点、抓源头上下功夫,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各地要认真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近日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并强调了“四个加强”,即:加强领导,建立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车辆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打击车辆违规改装行为;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作,坚持责任制,力争治超工作取得更大成效。